江苏苏州喝瓶啤酒解解渴罚江苏网警巡查

虽说已经立秋了

但是天气仍然十分炎热

好多人都喜欢在炎热的夏天喝口啤酒

但是大家要知道,啤酒也是酒

喝了啤酒也不可以开车啊

近日,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南丰中队就查获这样一名驾驶人。安徽小伙孙某今年31岁,8月14日21时50分许,还没吃晚饭的孙某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刚送完货,又饿又渴的孙某正好经过一个超市,就停车下去买了一个面包和一瓶冰啤酒,在路边狼吞虎咽快速吃完后,孙某想也没想就直接开车准备回家睡觉了。22时10分许,被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7mg/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孙某表示当时在超市他本也想买瓶饮料就着面包吃的,但是看到冰啤酒就觉得还是冰啤酒喝着舒服,而且啤酒应该喝了开车没关系,就酒驾上路了。

目前,孙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还有一些驾驶人

前一晚跟朋友聚餐喝酒

第二天醒来后照常驾车上路

殊不知

往往是人醒了,酒却还未“醒”!

8月17日一大早,常熟交警执勤时发现一辆机动车驾驶人存在酒后驾车的嫌疑。

据驾驶人郑某表示,酒是前一晚喝的,喝完就回家休息了。次日醒来后,开着车就出门上班了,万万没想到会被测出是酒驾。看到自己现场酒精呼气值达到酒后驾驶数值后,郑某还抱有侥幸心理,医院进行血液检测。

但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显示郑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4.9mg/ml,确实达到酒驾标准。面对事实,郑某后悔不已。

最终,郑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一千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我是昨晚喝的酒

大脑早已清醒

怎么过了一夜还能查出酒驾呢?

显然,郑某忘了

有一种酒驾叫

隔夜酒

“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

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ml,小于80mg/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所以,判断驾驶人是否构成酒驾,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是多久之前喝了酒来判断,而是要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就会被认定为酒驾。

交警提醒

不同的年纪,不同的身体机制,对酒精的消解能力是不同的,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或者肝功能不好的人,消退能力会偏慢。宿醉后次日驾车,存在酒驾的可能性非常大。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望广大驾驶人不要抱有侥幸之心,酒驾无小事,警钟须长鸣!

来源:苏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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